令人痛心的是,我们看到对宗教法理依据的尊崇竟以这种方式丧失。 为了拼命捍卫“伊斯兰主义者”参与受制于世俗立法的议会,捍卫此前参与埃及总统竞选,投票支持将立法权归于人类而非真主的世俗宪法,以及捍卫土耳其模式……一切行为都变得可以被合理化和合法化…… 我曾发表过一个题为(捍卫教法)的系列,以及许多零散的节目和文章,在其中阐明许多因接受进入世俗体制结构并竭力讨好国际体系而产生的做法是非法的。 我在其中引用了许多经文和圣训作为依据……但令人痛心和奇怪的是,许多人对此的回应早已准备好了一套模板化的说辞:(出于利益需要)、(必须讲究政治现实)、(要现实一点)……等等。 在我们民族中逐渐加深的最大悲剧是对宗教法理依据的轻视…… 其影响力的消亡,在人们心中分量的丧失……这一悲剧不仅限于政治活动,还延伸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因此,“伊斯兰民主主义者”及其辩护者让人们习惯于:无论我们提及哪节经文或圣训,都可以用“利益与危害”的说辞来反驳……那么,真主及其使者命令的本意就成了我们不必遵守!所有这些都可以被曲解……宗教中只剩下泛泛的优良道德和向善之心……至于具体的律例,则有成千上万种方法可以摆脱! 甚至那些过去被视为背叛和红线行为…… 我现在看到那些我们曾认为是善良之人也在为其辩护。 这并不奇怪,因为当《古兰经》和圣训的参考依据消失,宗教法理依据失去其威严,最终回归到脱离启示的个人私欲时,那么一切事情都变得可以被合理化,昨天的“背叛”今天就变成了“利益”,昨天的“罪行”就变成了“政治”! 甚至有人在进行这种辩护时,竟敢冒犯先知(愿主福安之)的地位,声称他曾做过类似的事情,而先知(愿主福安之)是最清白无暇的,绝不同于今日某些人的伪善、狡辩与圆滑(请参阅《侯代比亚和约》一文,作为不妥协的证据)。 致那些将要站出来辩护的人……你们不会理解我们…… 因为你们神化了凡人,然后肩负起为他们的一切行为辩护的重担。至于我和赞同我的人,我们的立场绝不建立在对某人的神化或对另一人的个人仇恨之上!相反,尊崇《古兰经》和圣训,坚持服从真主及其使者,对我们而言比你们所神化的任何人都更重要……(你们终将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话,我将我的事务托付给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