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对评论某个事件本身并不太在意,我更在意的是处理对该事件的反应所暴露出的问题,比如思维中可怕的缺陷,这不仅存在于部分穆斯林群体中,甚至存在于他们的“精英”之中! - 每个穆斯林最应确立的根本原则是尊崇真主,尊崇他的宗教和仪式。 因此,任何以嘲讽或戏弄触犯这种尊崇的人,都应受到强烈的憎恶,正如先知(愿主福安之)所说:“信仰最牢固的纽带是为真主而爱,为真主而憎,为真主而结盟,为真主而敌对。” - 词典中所有的辱骂词汇都不足以形容犯下此等重罪之人,即嘲弄其创造者和供养者(赞主清净崇高)的人。 - 另一方面,针对这种嘲弄也会出现一些作为反应的行为……这些行为应当以平静的教法学方式进行讨论,根据教法经文来权衡利弊。 - 当人们以平静和“礼貌”的口吻谈论这种重罪时,使用诸如(我们在某人的观点上存在分歧,不认同他的方法)这样的表述,却以怨恨、憎恶和偏激的态度谈论那些作出反应的人,这就是一种心理偏差、倒退和心灵死亡的体现,也是内心对真主的尊崇日益淡漠的危险信号!! - 令人惊讶的是,率先表现出这种偏差和发表不理智情感言论的,竟是教法教授、宣教者以及“伊斯兰”机构和团体!除非我的主所怜悯的人。 - 尊敬的“谢赫”,你的情感声明毫无价值,除非它源自“真主说”和“他的使者说”;你的立场除非有教法证据支持,否则不具备任何合法性。 这正是我们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在辞朝演说中教导我们的,他说:“须知,蒙昧时期的一切事物都被我踩在脚下。”(穆斯林辑录) 因此,任何不基于真主命令的出发点都是蒙昧的,建立在其上的立场一文不值。 - 这番话并非为了判定某个行为的对错,而是为了指出采取立场的方式是错误的,且没有教导人们将一切事务归于真主和使者。 - 尊敬的“谢赫”,如果你不想用教法语言说话,不想使用“禁止”和“允许”等词汇,或许你也不想触及关于盲人及其贬低先知的妻子的圣训,以及关于伊本·艾什拉夫的圣训,那么请你明确说明,你是在以“情感人性”的身份发言,而非教法身份,以免让人们误以为你的这一立场源自宗教! - 如果你拒绝这样做,那就不要以他人的名义发言,也不要实行思想监护,因为我认为人群中有人——像我一样——只关心平衡的教法论述。 - 我们不希望在穆斯林国家与基督徒发生冲突,因为我们对他们固有的责任是号召他们归信真主的宗教并使其向往之。 我们确实同情我们中间的基督徒,因为一些穆斯林自身的社会虚伪和对宗教缺乏热忱而误导了他们。如果他们看到我们表现出应有的真诚和对真主的尊崇,那将促使他们中的许多人归信真主的宗教。 这种因虚伪和缺乏热忱而使人远离伊斯兰的行为才是祸患!是的,这就是祸患。 - 最大的祸患莫过于触犯对真主的尊崇。 人们啊!真主在谈及那些出于信仰和宗教目的(而非嘲弄)说“至仁主收养儿子”的人时……真主说:(他们说:至仁主收养儿子。(88)你们确已犯了一件重大罪行。(89))即巨大的恶行(天几乎要因这言论而破裂,地几乎要因此而裂开,山几乎要因此而崩塌。(90)因为他们妄称至仁主有儿子。(91))。 这是一句出于宗教目的说出的话,但它不符合真主的威严,真主说天几乎要因此破裂,地几乎要裂开,山几乎要崩塌……那么,对于那些嘲弄真主的人,你们又作何感想呢?!?! - 我一直讨厌“伊斯兰主义者”和“谢赫”这样的称呼……因为它们往往与口号和表象联系在一起,而这些可能并不符合实际情况。 我曾见过一些“普通民众”,他们中有人可能身陷恶行,但却对真主的宗教充满热忱,并对从某些“精英”身上看到的心理偏差感到厌恶,这实在令人遗憾!在我看来,这样的人比那些“伊斯兰主义者”要伊斯兰一百万倍! - 如果我们失去了尊崇真主权利所需的平衡,那么当掌握我们事务的人心中不尊重我们的权利,使我们接连遭受打击时,我们就不应感到惊讶! 唯求真主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