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片段旨在提醒“(我们知道新宪法包含以物配主的内容,但利益要求批准它!)”这一说法的谬误!本片目的并非全面探讨利益与危害问题,它是四年前一次演讲的节选,若真主意欲,利益与危害原则将在日后详细阐述。 Facebook个人主页: https://www.facebook.com/EyadQunai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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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片段旨在提醒“(我们知道新宪法包含以物配主的内容,但利益要求批准它!)”这一说法的谬误!本片目的并非全面探讨利益与危害问题,它是四年前一次演讲的节选,若真主意欲,利益与危害原则将在日后详细阐述。 Facebook个人主页: https://www.facebook.com/EyadQunai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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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谈论的是这一伟大宗教的一项重要原则,即“兴利除弊”(谋求利益、消除危害)原则。我之前曾提到,主张妥协的法学家们错误地应用了这一原则。在谈论该原则正确的现实应用之前,我想先提出两个对此议题非常必要的前提。
第一个前提是:宇宙间绝对至高的利益就是认主独一(尊崇清高伟大的真主),其中包括将裁决权与立法权唯独归于他;当其他利益与此发生冲突时,绝不允许任何利益凌驾于其上。为了认主独一,真主创造了天地;为了它,真主派遣了众使者;为了它,众使者、圣门弟子以及追随他们的行善者献出了纯洁的生命;为了它,真主创造了天堂与火狱;为了它,真主在复活日设立了天平;为了它,才有了善功与罪恶的区分;为了它,人类将分道扬镳,或永遭毁灭,或永享恩泽;这一切都是为了“万物非主,唯有真主”这一句话。
因此,认主独一是绝对至高的利益,绝不能为了任何其他利益而牺牲认主独一,无论该利益有多大。相反,最大的危害就是任何损害认主独一的事物;清高伟大的真主说:“在你之前,我所派遣的使者,都奉到我的启示:除我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所以你们应当崇拜我。”同时,真主说:“迫害是比杀戮更残酷的。”使人背离认主独一的迫害比杀害他们更严重,其危害远大于杀戮。真主还说:“真主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恶,他为自己所意欲的人而赦宥比这差一等的罪过。”当先知(愿主福安之)在布哈里圣训集中被问及:“真主的使者啊,什么罪过最大?”他回答说:“真主创造了你,你却为他树立匹敌。”
破坏认主独一纽带的行为之一,就是用非出自真主经典及其先知(愿主福安之)圣训的立法、方法论和法律来驱使民众。因此,先知(愿主福安之)在描述有经人(犹太教徒和基督徒)与其宗教领袖的关系时说:“他们(宗教领袖)把非法的定为合法,把合法的定为非法,而民众却追随他们,这就是民众在崇拜他们。”
尊敬的弟兄们,为了这句伟大的言辞及其应有的权利、必然的要求和衍生的义务,无数纯洁的生命被献出。我举一个历史艰难时期的简单例子,即“《古兰经》被造说”风波时期。当然,我不会深入探讨《古兰经》被造说的含义及其主张的后果——这种虚妄腐败的言论已被清高伟大的真主以其恩典彻底粉碎——但我仅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这场风波发生在几位哈里发执政时期,他们总体上仍按真主降示的律法进行统治,甚至在东西方都有伊斯兰的开拓战绩。他们尊崇真主及其使者(愿主福安之),他们强迫人们接受《古兰经》被造说,并非出于恶意,而是误以为这是在亲近和崇拜清高伟大的真主,认为其中蕴含着明确的真理,但实际上他们在这一点上是虚妄、错误且迷误的。
尽管如此,尽管这些哈里发总体上仍在施行教法,但请看看那些学者们的立场:他们献出生命,不仅是为了捍卫认主独一,更是为了捍卫真主的属性之一不受侵犯,即清高伟大真主的言语,坚信真主的言语绝非被造。为了这一信念,他们视珍贵之物为轻微,视自己的生命为可牺牲。
艾布·努艾姆·法迪勒·本·杜凯恩——他是艾哈迈德·本·罕百里(愿主慈悯他,厚报他)的老师,也是伊玛目布哈里的老师之一——在《古兰经》问题上遭受了考验。哈里发要求他承认《古兰经》是被造的,艾布·努艾姆说:“我曾到过库法,那里有七百多位长老,从艾阿迈什及以下的人都说:《古兰经》是真主的言语。我的脖颈比我衣服上的这颗纽扣更微不足道。”——他指着自己衣服上的纽扣。此事记载于宰海比的《完美之修饰》、《巴格达史》及《名贤传》中。于是他们将他投入萨迈拉的监狱,他一直被困其中,直至伊历228年在狱中归真。他戴着镣铐被拖出,扔进土坑,没有穿殓衣,没有洗浴,也没有人为他举行殡礼,但在真主那里他是尊贵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捍卫清高伟大真主的属性之一不受侵犯,即言语归于真主。
那么,对于真主为创造众生而设立的教法之裁决,你们又作何感想呢?真主仅凭一句“有”,万物便应运而生。如果真主的言语本身也是被造的,那就等于被造物是由另一个被造物创造的。接着他说:“以真主起誓,如果我见到他(指强迫人们接受这种腐败言论的瓦西格哈里发),我必对他直言不讳。我将阐明我的信仰,绝不妥协逢迎。我宁愿戴着这身镣铐死去,直到将来有人知道,曾有人为了此事戴着镣铐殉道”;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清高伟大真主属性的神圣性。
凡是探讨利益与危害,却忽视这一伟大原则——即认主独一是最大的利益,以物配主是最大的危害——的人,可能会主观认为某些事物是好的、有益的,并将其凌驾于最高利益(即维护认主独一及其必然要求)之上。他们可能会以消除某些危害为借口,逐一拆毁认主独一的纽带,而这些所谓的危害,远不及侵犯认主独一及其要求(如尊崇清高伟大真主的教法,并将生命、财产和名誉的裁决权完全且唯独归于真主)所带来的危害严重。
至于第二个前提,即是:“真主知道,而你们不知道。”因此,利益就是教法所界定为利益的事物,危害就是教法所界定为危害的事物,即使我们有限的理智看来与此相反。清高伟大的真主说:“战争已成为你们的定制,而战争是你们所厌恶的。”——你们认为那是危害——“也许你们厌恶某件事,而那件事对你们是有益的;也许你们喜爱某件事,而那件事对你们是有害的。真主知道,而你们不知道。”这就是绝对的定论:“而你们不知道。”
真主又说:“你们应当知道,真主的使者在你们之间。假若他在许多事情上都顺从你们,你们必陷于苦难。”伊本·凯西尔在注解这节经文时说得非常优美,他说:“即你们当知道,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就在你们中间——如今他的圣训常伴我们——故你们当尊重他、敬仰他、以礼相待他、服从他的命令;因为他比你们更清楚你们的利益所在,比你们更怜悯你们,他对你们的考量远比你们对自己的考量更为周全。”正如清高伟大的真主所说:“先知对信士的权利,重于他们自身的权利。”伊本·凯西尔说:“随后真主阐明,就顾及自身利益而言,他们的见解是愚昧的。”我们人类在衡量利益与危害时的见解,若脱离了启示之光的指引,便是愚昧之见。真主说:“假若他在许多事情上都顺从你们,你们必陷于苦难。”意即:如果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在你们所选择的所有事情上都顺从你们,那必将导致你们的困苦与艰难。正如清高伟大的真主所说:“假若真理顺从他们的私欲,天地万物必然毁坏。”
因此,我们并不知道真正的利益何在;利益就是清高伟大的真主在其经典中所界定的利益,以及他的使者(愿主福安之)所确立的利益。据阿里·本·艾比·塔利卜(愿主喜悦之)传述,他说:“当我向你们传达真主使者(愿主福安之)的圣训时,你们当以最温和、最端正、最敬畏的意味去理解它。”(伊本·马哲辑录,阿尔巴尼考证为健全圣训)从先知明灯中流露出的,唯有最完美、最美好、最甘美的事物,唯有蕴含完全利益的事物。
奈萨仪也在健全圣训中辑录,拉菲阿·本·赫迪季(愿主喜悦之)说:“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禁止了你们一件原本对你们有益的事。”——指的是一些世俗交易,表面上看似乎对你们有利——“但顺从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对你们远比那件有益的事更好。”是的,在某些世俗交易中你或许能获得一些利益,但利益的巅峰在于:为了顺从真主及其使者(愿主福安之,并福及其家属与圣门弟子)而放弃这些表面的利益。
最后,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曾说:“众人啊,你们当质疑个人的见解。”——意即质疑你们的理智,在衡量利益与危害时不要盲目信任自己的理智——“你们当质疑个人的见解。在艾布·詹德勒事件那天,我曾自视甚高,倘若当时我有能力反驳真主使者(愿主福安之)的命令,我必定会反驳。”意即:后来我才明白,完全的哲理与利益恰恰在于恪守先知(愿主福安之)的命令,因为那是来自尊贵真主的启示。
兄弟们,如果我们明白了这两个前提,并让它们深深扎根于我们的心中,我们就能轻易理解:教法的降临正是为了招致利益、消除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