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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集

2014年7月15日
第3集

愿真主的平安与怜悯降临于你们。 尊敬的兄弟们,我们仍在探讨《安阿姆章》中伟大的十项诫命。在上一集中,我们探讨了真主所言的前两项诫命:((你说:‘你们来吧,来听我宣读你们的主所禁戒你们的事项:你们不要以物配主,你们应当孝敬父母。’))第三项诫命是什么?我们尊贵的真主说: ((你们不要因为贫穷而杀害自己的儿女,我供给你们和他们。)) 请看真主对儿女的慈爱如何胜过他们的父母……((你们不要杀害自己的儿女。)) 无故杀害生命总体上是被禁止的。但因贫穷害怕争夺给养而杀害儿女,这是更大的罪行,比因愤怒或贪婪而杀人更恶劣。在《两大圣训集》中,阿卜杜拉·本·马斯欧德传述:我问:“真主的使者啊,什么罪过最大?”他说:((真主创造了你,你却为他树立匹敌。))我问:“然后呢?”他说:((你因害怕与你同食而杀害自己的儿女。))我问:“然后呢?”他说:((你与邻居的妻子通奸。)) 此罪比其他杀人形式更严重的原因之一——真主至知——是那些因害怕贫穷而杀害儿女的人,在对真主尊名与属性的信仰上存在缺陷。他对真主是供给者的信仰存在缺陷。他仿佛认为,如果真主的给养给了他的儿女,就会减少他自己的给养!仿佛真主的宝库会被耗尽,求真主护佑。因贫穷杀害儿女是依赖真主之心薄弱或缺乏的证据。 这并非号召人们消极依赖、放弃工作并生育,相反,谁抛弃家属而不去为他们谋求给养,先知(愿真主福安之)的圣训将适用于他:((一个人疏忽他所供养的人,这罪过已足够了。))……兄弟们,这项诫命实际上确立了一个普遍原则,即禁止因对给养的担忧和对真主依赖之心薄弱而产生的侵害行为。如果犯罪的动机是依赖之心薄弱和对给养的担忧,那将增加罪行的丑陋与罪责。

那个以非法手段与邻居竞争,试图损害他、击垮他并将他赶出市场的商人,只因害怕在竞争中落败并有一天陷入贫穷……这位商人对真主的依赖之心薄弱,对真主是供给者的信仰也薄弱……这种认知上的缺陷增加了他犯罪与侵害的丑陋程度,正如它增加了杀害儿女的丑陋程度一样。那个在背后中伤同事、贬低其成就并夸大其错误的员工,只因他害怕公司会重用同事而抛弃他……此人同样存在依赖与信仰的薄弱……所有这些人应当铭记真主的话:((我供给你们和他们。))如果真主供给你们的同事和同辈,绝不会减少你们的给养。 因此,这是真主的第三项诫命……((你们不要因为贫穷而杀害自己的儿女,我供给你们和他们。)) 我们祈求真主赐予我们真诚依赖他的心。愿真主的平安与怜悯降临于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