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 兄弟姐妹们,在过去的几集中,我们一同探讨了我们的主(荣耀至高)在《牲畜章》第151节中赐予我们的前十条诫命中的前五条……((你说:‘你们来吧,来听我宣读你们的主所禁戒你们的事项:你们不要以物配主,你们应当孝敬父母;你们不要因为贫穷而杀害自己的儿女,我供给你们和他们;你们不要临近明显的和隐微的丑事;你们不要违背真主的禁令而杀人,除非因为正义。他将这些事嘱咐你们,以便你们了解。’(151)))
今天我们将探讨第六条诫命,即真主(至高无上)所言:((你们不要临近孤儿的财产,除非依照最优良的方式,直到他成年。)) 请看至慈的主对其仆人中弱者的怜恤,以及他对他们权利的捍卫。真主(至高无上)没有说(你们不要管理孤儿的财产),而是说((你们不要临近孤儿的财产)),以强调警告人们不得无理涉足这笔财产。 接着,他也没有说:(你们不要临近孤儿的财产,除非以良好的方式管理),而是说(除非依照最优良的方式),即以最妥善的管理方式来改善孤儿的处境,并在满足其当前需求与为其未来储蓄之间实现最佳平衡。((直到他成年))那时他的软弱将消失,你们应将受托保管的剩余财产交还给他。请看真主(至高无上)如何使其仆人的心倾向于弱者。 但是,兄弟姐妹们,切勿过分,亦勿疏忽。真主不喜悦他的仆人在处理孤儿财产时陷入艰难与窘迫。 当真主(尊贵伟大)降示((你们不要临近孤儿的财产,除非依照最优良的方式))以及另一节经文((不义地吞食孤儿财产的人,只是把火吞在自己的肚子里,他们将入烈火之中))时,那些家中收留了孤儿的人便开始将孤儿的食物与自己的食物分开,饮料与自己的饮料分开。他们用遗产的钱为孤儿购买食物。如果孤儿的食物有剩余,他们就将其储存起来,直到孤儿吃掉或食物变质,生怕自己误食了孤儿的财产。这对收留孤儿的圣门弟子们来说变得十分困难,于是他们向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提及此事,随后真主(尊贵伟大)降示了:((他们问你关于孤儿的事,你说:‘为他们改善他们的事务是最好的。如果你们与他们合伙,那么他们是你们的兄弟。真主能辨别破坏者与维护者。假若真主意欲,他必使你们烦难。’真主确是万能的,确是至睿的。))真主知道谁的意图是侵犯孤儿的财产,谁是想为孤儿及其财产谋求福祉。 于是圣门弟子们恢复了将他们的食物与孤儿的食物混合,饮料与孤儿的饮料混合。 这是伊斯兰平衡观的一种体现,它在维护社会中弱势群体权利的同时,不会以牺牲或压迫其他群体为代价,而这正是那些牺牲一方以偏袒另一方的人为世俗制度所失败之处。 因此,兄弟姐妹们,这就是我们尊贵的主的第六条诫命:((你们不要临近孤儿的财产,除非依照最优良的方式))。 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