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新法律对穆斯林家庭的危害
愿平安与你同在。此番讲话是针对一项在约旦及其他穆斯林国家极为危险的提案。若该提案获得通过,将严重影响我们自身、我们的子女、我们的信仰与道德。该提案旨在以履行与联合国签署的公约为由,颁布涉及我们儿童的法律。许多人并不知道这些拟议中的法律,也无法想象其危害之大。因此,我们的目标是提高警觉、发声呼吁,以阻止此类变革的发生。
今天我特意使用口语表达,是希望我的话能传达给每一个人。如果有必要,我也毫不介意用标准书面语重述一遍,以便其他国家的弟兄们理解。最重要的是向所有人提出忠告。
在深入主题之前,请允许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一个陌生人从街上走来对你说:“我想送你的儿子或女儿去学校”,而你根本不知道此人的姓名、出身、信仰和品行,却让你年幼的孩子跟他走。你会被称作什么?背叛者?毫无护犊之情的人?难道不是吗?
那么,如果你查看此人在社交媒体上的个人主页,发现一段视频:他手里拿着威士忌,双眼通红,醉醺醺地在接送别人的孩子。你看了他的简历,往下翻了他的帖子,发现他出身不明,是色情杂志和影片的贩子;你还看到他的帖子显示他给儿童看色情影片,用性狂热来毒害他们,并以此炫耀。你问他:“主页上那个人是你吗?”他回答:“是的,但当我送你的孩子去学校时,我会尊重你的价值观、习俗、信仰和传统。”面对这种人,你除了朝他脸上吐口水并将他赶出家门,还能作何回应?
再设想一下,如果你调查他的犯罪记录,发现当他受雇看守一所儿童学校时,竟去强奸儿童;他甚至参与人口贩卖,在儿童中传播性病以除掉其中一部分人;此类劣迹斑斑,且全部有据可查。更可怕的是,如果你得知尊贵的真主早已警告你,此人对你和你的子女绝无善意,只有祸心呢?不,他来的目的不只是接送你的孩子,他还要干涉你如何与他们交谈、如何教育他们,并全程介入他们的人生旅程,直到将他们引向火狱。
想象一下,如果这个无赖暴徒砸开你的钱柜抢走钱财,砸开你的冰箱抢走你和孩子的食物,然后对你说:“把你的孩子交给我按我的方式教养,否则你一分钱、一口饭都别想拿到。”再想象一下,如果你家里竟有人与这个恶棍勾结,帮他偷走你的钱财和食物,还爬上屋顶凿穿水箱想让你渴死,并对你说:“听司机的话吧,免得你和孩子都没命。”你会怎么称呼这个内奸?
回应常见质疑与谬误
“且慢!在你们用民粹主义言论误导大众之前,请问这个戏剧化的例子与你所谈论的、拟在约旦及其他穆斯林国家通过的《儿童法》有何相干?难道你竟将联合国这个历史悠久、备受尊敬的国际机构,比作那个胡作非为的司机?啊哈,看来你们正应了那句话:‘国内有一股势力,自命不凡地在妇女与儿童人权问题上误导公众,夸大其词、歪曲事实,靠煽动民粹牟利。’既然许多人根本不阅读文献,你们看起来就像是一帮利用民众无知来敛财的宗教贩子。否则,人们若是读一读提交给议会的《儿童法》草案,根本不会发现任何错误。分明是你们自己在敌视妇女、儿童和人权,你们这群蒙昧主义者、反动派、偏执狂、无知之徒、落后分子!”
反对意见及其回应
- “儿童法有什么问题?你们生气是因为它禁止打孩子吗?”
- 难道你们希望那些犯罪的父亲把孩子打到脸色发青,甚至打断手臂吗?体面的父亲根本不需要动用武力。
- “你们生气是因为儿童法案禁止父亲在发现女儿和男孩发信息或外出时打她吗?”
- 难道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殴打,而不是讨论、对话和说服吗?还是你们希望养出表里不一的女儿?
- “你们生气是因为儿童法赋予非婚生子女在民事登记处注册并享有民事权利吗?”
- 如果他们的母亲在一时软弱中犯了错,这些孩子有什么罪过?难道你们要把他们扔进海里一了百了吗?
- “你们生气是因为法律要求对男孩和女孩进行性教育吗?”
- 难道你们希望男女结婚时愚昧无知(恕我直言),对性生活一无所知,导致婚姻失败?或者丈夫把妻子当作工具,不顾及她的情感需求?你们不知道许多离婚案例的根源在于卧室里的失败吗?难道你们乐于看到可怜的女性落后于时代,不懂如何养育孩子,或因不安全妊娠而枉死?请注意,这甚至被称为“性健康”,意思是希望我们的儿女保持身心健康。
- “你们不喜欢儿童法草案中规定的言论自由吗?”
- 难道你们希望孩子一直沉默、压抑、受压迫,好让你们把心理缺陷和自卑感发泄在这个可怜的孩子身上吗?
- “你们不喜欢法律规定尊重儿童通信隐私吗?”
- 难道你们想监视他们,把孩子的隐私视为可以随意侵犯的吗?监视本身不就是被禁止的吗?万物的主宰不是说过:“你们不要互相侦探”吗?
- “儿童法中到底有什么让你们不满意的?”
- 嗯?说出来啊!是它强调打击毒品和成瘾,还是提供教育和心理辅导?请给我们指出法律中哪一条明确违背了我们的伊斯兰教和传统价值观。
- “甚至政府在草案中删除了儿童在良知和宗教方面的自由,其实就算保留也没什么问题。”
- 难道你们想强迫人们信仰伊斯兰教吗?真主不是说过:“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吗?
- “政府从儿童法中删除了允许少女堕胎的条款,但依我看,本来应该保留的。”
- 假设一个女孩被野蛮人强奸并不幸怀孕,堕胎对她不是更好吗?难道你要让她在冷酷的社会中身败名裂,生下一个被人指指点点的私生子吗?担心堕胎是非法的?兄弟,让她在怀孕初期、灵魂注入之前堕胎就可以了。我们总是按自己的意愿去伊斯兰化法律。所以即使保留宗教自由和堕胎自由的条款,也没什么问题。
- “政府、妇女儿童委员会与议会法律委员会合作时不是说过,该法律的起草已充分考虑了我们的价值观、宗教和约旦文化吗?”
- 难道你们不信任他们吗?还是你们想表现得比他们更极端,假装自己比他们更关心我们的孩子?
- “难道你们以为全世界都在针对你们穆斯林,跑来攻击你们的宗教、摧毁你们孩子的道德吗?”
- 兄弟,世界根本不在乎你们,也看不见你们,更不怕你们,因为你们太弱小落后了。你们把什么都阴谋论化,整天阴谋论。联合国有一些他们认为对人类有益的信念。你不同意这些信念是你的自由,但别对我们搞阴谋论。“有些猜疑,确是罪过”。
- “当各国达成共识,绿灯行、红灯停;当各国约定18岁适合结婚,就像适合开车一样。这也叫阴谋吗?”
- 再说了,穆斯林国家不也是联合国成员国吗?难道这些法律是像你们煽动人们所说的那样,由不信道者起草的吗?不,这些法律是由来自世界各国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代表通过理解与协商共同起草的。兄弟,它叫“联合国”,别让你们读成“无神国”。看来你们连阿拉伯语都读不懂。难道你们还要把我们国家驻联合国的代表定为叛教者?啊,又开始搞叛教指控和发放火狱通行证了。
- “你为什么不喜欢儿童法?怕它影响你的孩子吗?你用来教育孩子的宗教就这么脆弱吗?连法律的一点变动都保护不了他们。”
- 用宗教教育他们,然后放手吧,如山般坚定,风撼不动。你们整天嚷嚷伊斯兰处于危险中,孩子处于危险中。我们的孩子怎么了?伊斯兰怎么了?清真寺敞开着,我们的妇女戴着头巾,没人阻止你教育自己的孩子。结果你们偏偏在这个儿童法草案上纠缠不休。
- “你们自己不也常说世俗法律违背伊斯兰教法吗?按你们的说法,这有什么新鲜的?早就坏了,彻底坏了。”
- 再说了,真主的宗教不是必胜的吗?真主不是要完善他的光明吗?难道法律的一点改动就能把伊斯兰从世界上抹去吗?
- “你们到底想要什么?其他穆斯林国家不也遵守国际公约吗?难道我们住在火星上?我们不是这个世界和国际体系的一部分吗?”
- 难道你们希望约旦和其他穆斯林国家拒绝任何法律修改,哪怕这会让我们失去联合国基金的援助?难道你们各位准备自掏腰包拿出几百万第纳尔来替代这些人道主义援助,而你们中有些人连饭都吃不饱?
- “顺便说一句,为妇女儿童法及其部分条款辩护的,也有戴头巾的穆斯林女作家。”
- 但你们知道你们和她们的区别吗?她们阅读,而你们不读。区别在于她们关心妇女和儿童,而你们这些黑暗中的男人,只想继续剥削和压迫妇女儿童。
- “顺便提醒一下,黑暗者们,你们注意到我们在反驳你们时引用了多少经文和圣训吗?我们比你们更像穆斯林。”
- 是你们不懂《古兰经》、不懂圣训、不懂伊斯兰,也不阅读,即使读了也不理解。那位女士说得对,你们就是在误导、夸大、歪曲,靠民粹主义牟利,因为大众根本不读书。
各位兄弟,你们怎么看?这个年轻人的话听起来很有说服力,不是吗?你有反驳吗?说实话,我不仅对他提到的这二十个观点逐一有回应,我还要向你们揭示在逐条提出这些反对意见时,所充斥的欺骗、无知以及荒谬的逻辑谬误。这个问题重大且严峻。它关乎我们的信仰、我们子女的信仰,以及我们和子孙后代的未来。因此,我们必须详细剖析,逐点讨论。本周我们将专门聚焦儿童保护议题。各位尊贵的听众,我将向你们展示一系列经过验证、密集、重要且令人震惊的事实。让你认清针对你和你子女的巨大阴谋。因为这场战斗始于觉醒。
揭露联合国的真实面目及其议程
故事的开端
事情的起因是,联合国曾发布《儿童权利公约》,穆斯林国家的官员们签署了该公约,但部分国家对其中某些条款提出了保留意见,因为这些条款与宗教、风俗和传统相悖。当然,他们理所当然地将正统的伊斯兰教、被篡改的其他宗教以及各种习俗混为一谈,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那么,既然与伊斯兰教相悖,为何还要签署呢?答案是:我们提出了保留。我们以尊严与傲骨,拒绝遵守公约中的特定条款,同时兼顾国家的主权、威望与独立。借此,在初期阶段便化解了冲击。
如今,某个国家一旦签署该公约,就会在联合国面前被要求修改本国法律,以确保公约条款得以落实。多年来,各国驻联合国代表都会被质询其国内法律修订的进度,以落实公约条款。当然,这项公约并非涉及技术性事务,比如规划空中航线以避免我国飞机与他们的飞机相撞。相反,这些公约关乎价值观、道德、具体交往规范、立法、社会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换言之,它是一整套生活方式。由于起草这些公约的人,其出发点和价值观均非伊斯兰的,因此必然会产生与伊斯兰教相冲突的条款。
国际体系压制民众声音的手段
为了让伊斯兰民众对公约条款的实施保持沉默,国际体系及其工具采取了以下几种手段:
- 撤销保留意见: 如前所述,这些国家曾对部分与宗教和价值观相悖的条款提出保留。然而,有时在某个悄无声息的夜晚,国家会突然撤销此前对相关条款的保留意见。既不尊重地方特殊性,也不经过人民议会,更无视所有那些民主摆设。许多国家曾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部分条款提出保留,后来就发生了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