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
一位朋友发给我一段讨论视频,其中前议员罗拉·法拉博士为约旦正在审议的《儿童法》草案辩护。预计类似的法案也将在其他穆斯林国家提出,以落实穆斯林国家在联合国签署的《儿童权利公约》。
我希望与大家一同观看这段视频,并逐段回应法拉博士的言论。如果您认同我接下来的观点,希望您在标签 #儿童法有毒 下留下您的看法。
该法律基于一项明确的公约,我们来读读它到底说了什么。《儿童权利公约》及王国的批准文本。我们根据批准法将王国对《儿童权利公约》的批准置于其中。我们希望博士能回答我们:她究竟如何看待《儿童权利公约》?难道只是一些不违背其宗教的行政和技术性条款吗?
该公约在看待儿童及其权利与义务时,不承认任何启示作为依据,其原则反而是“把你们的宗教和律法搁置一旁,由我们来为你们立法”。尽管众世界的主宰曾说:“创造与命令唯归他所有。”(《古兰经》7:54)。正如他创造了我们,唯有他拥有命令与禁止的权力。
该公约从儿童的定义起就与我们的宗教相冲突,它将儿童定义为十八岁以下的人,而众世界主宰的律法是以青春期(成年)为界限。公约在序言中规定,每个人有权享有这些文书中所载的一切权利与自由,即人权文书。
在我发布的那期题为《当魔鬼亲自指挥这场战役》的节目中,我们已经看到,“权利”这一口号正是联合国用来奴役各国人民的工具。我们仅聚焦于其中一个术语,即“儿童接受全面性教育的权利”。我们看到了他们企图教给我们孩子的各种淫乱、丑恶、放荡与卑劣行径,以及他们如何借着《儿童权利公约》的法律外衣,开始在穆斯林国家推行这些计划。
我们还看到,依据该公约,发生性行为竟被视为男女儿童的一项权利,即使未婚亦然;它甚至鼓励通奸,并将十八岁以下的婚姻定为犯罪。我们必须质问:这一切算什么?难道只是一些不违背我们宗教的技术性原则吗?
该公约并未将接受正信教育、保持贞洁、羞耻心与高尚品德列为儿童的权利,因为它根本未将儿童视为为特定目的而被造的真主之仆。相反,公约自相矛盾,其序言称:“考虑到儿童因身心尚未成熟,需要特殊的保护和照料。”这意味着它承认我年幼的孩子心智尚未成熟,需要特殊保护。
然而紧接着,公约第十三条又规定:“儿童应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不论国界!这意味着,如果我们任何人的孩子想看毒害其道德的色情影片,我们都必须允许。而他因心智不成熟所需的保护便不复存在。
我们看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曾试图以“你们所谓的色情内容可能是儿童有权接受的性教育”为幌子,为这一邪恶理念铺路。如果我们的孩子关注那些质疑其宗教的视频博主(这些博主由美国及穆斯林政府资助),且美国国务院一个月前刚拨款在伊斯兰世界传播无神论(此新闻已公开,并非秘密),那么我们就必须允许他接触这些毒害其思想与灵魂的信息,因为这是他的“权利”。那么,对他心智不成熟的保护又在哪里?难道我只需保护他免受身体上的毒害,而你们却欢迎毒害灵魂与道德的东西?
接下来我们看第十四条,联合国及其分支机构和幕后推手会说:这一切算什么?难道只是一些温和无害、不违背我们宗教的原则吗?《儿童权利公约》第十四条规定:“表明个人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仅受法律所规定并为保护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需的限制。”
这意味着,如果这个未满十八岁的儿童或青少年,因他们那些本应被禁止、我本应保护孩子免受其害的有毒定向媒体宣传而走向悖信。如果这个孩子想要公开宣布其不信道与无神论,嘲弄主宰存在的观念,并否认先知(愿真主赐福他并使他平安)是真主的使者。那么将无人有权限制他的这些自由。请注意,当列举可限制此项自由的因素时,他们并未提及宗教。他们只说:“仅受法律所规定并为保护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需的限制。”这一切算什么?难道只是一些不违背我们宗教的技术性条款吗?
这仅仅是部分条款。我们很想听听法拉博士的回答,因为从她的言论来看,她似乎了解《儿童权利公约》。难道她同意其中的所有这些内容?并前来为之辩护?我们所谈的这些条款算什么?是信仰与伊斯兰吗?如果不是呢?真理之后唯有迷误。难道只有明显的不信道才必须被人们拒绝?还是说,除了不信道之外,诸如道德败坏、犯罪及鼓吹淫乱等行为,我们也同样必须拒绝?
让我们再来看她的一段话:“我曾说这依据算什么,是西方的吗,博士?(数字)很小。你在否认。不是西方的。什么西方?西方。一百九十三。百万。国际性的。全世界所有国家。”
是的,也就是说,联合国因其“国际性”而获得了公信力。而这种“国际性”意味着它的公约与伊斯兰教相符,并且它致力于维护穆斯林及穆斯林儿童的利益。那么,法拉博士能否告诉我们,联合国现在究竟在为加沙儿童做些什么?他们的头颅正被占领军的轰炸炸碎,而占领军用来轰炸的战机正是从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中最具影响力的美国购买的?
看到有人竟想制定法律来执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指令,而联合国却在为一切针对穆斯林的罪行提供政治和法律掩护,这难道不是一场巨大的闹剧吗?联合国为叙利亚儿童做了什么?他们早已受够了桶装炸弹和国际禁用的毒气。联合国为缅甸儿童做了什么?他们正被活活烧死。又为东突厥
首先,我们一直在强调,这项法律在其基本原则和具体细节上都与伊斯兰教相悖,与我们的宗教信仰发生冲突。而那位女博士却回应说,该法律包含一些积极内容,例如禁止在儿童面前吸烟。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我们要对她说:您参与制定的这项法律,正在为我们子孙后代的灵魂、思想和道德铺就中毒之路,而您却说它至少能防止他们的肺部中毒。您对肺部中毒倒是极为愤慨。
此外,能否请她告诉我们,这项禁烟条款究竟是严肃认真的,还是有望真正落实的?难道不是所有政府机构都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语,而大多数员工却照样下楼抽烟吗?难道那些本应执法的机构,其工作人员不是在执勤时公然吸烟吗?一个连在这些公共场所都无法真正禁烟的政府,难道会闯入家庭,去禁止父母在孩子面前吸烟吗?
假设真有孩子向法院投诉父母在家当着他的面吸烟,法官传唤父母并予以处罚,让他们付出代价。难道能指望父亲会说:“谢谢儿子举报我,我深感懊悔,绝不再犯”,然后上演一幕温情拥抱、配乐响起的浪漫场景吗?还是你会告诉我:“不,儿童法还会立刻禁止父亲体罚孩子。”那如果父亲真的打了孩子,你们又能怎样?继续处罚吗?你们难道没有关注我国因生活拮据、情绪压抑和远离宗教而频发的家庭犯罪新闻吗?还是你们要把孩子带走,使其脱离家庭保护?你们打算把这些孩子安置在哪里?送进福利院,拨款供养,并配备专业完善的师资和预算来抚养他们吗?
要阻止父母犯下在孩子面前吸烟这种罪过,不能依靠法律,而应通过弘扬在明暗之中皆敬畏真主的原则,并确立至高无上的真主之法必须统御我们所有人,无论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而这反过来又无法实现,因为背诵《古兰经》的学堂正受到打压,清真寺的讲道也被严格管控。无论制定多少法律,真的有人认真禁烟吗?
毒品比吸烟更为恶劣,在法律草案中写入“保护儿童免受毒品侵害”有何意义?当某些剧集公然在青年中煽动吸毒,例如在约旦拍摄、以约旦青少年角色为主的《精灵》时,这难道能体现根除毒品的真诚意愿吗?所有禁烟禁毒的摆设不过是纸上谈兵,根本不会执行。
如果那位女博士说:“那你们为何还要担心儿童法的其他条款?它们不也一样是纸上谈兵、不会执行吗?”我们会回答她:“不,天差地别。他们那套邪恶的议程,我们在《当魔鬼亲自指挥这场战役》一期中已作了令人震惊的详细揭露。”如果女博士或任何听众不明白我们在说什么,请去观看那期节目,看看已经开始蔓延进我们家庭的烈火,看看外国组织、政府和国际机构如何处心积虑地败坏我们子女的信仰与道德,摧毁我们的社会结构,并在教育中灌输其议程的毒害。因此,禁止父母吸烟只是毫无价值的装饰,而那些有毒的辞藻才是腐败的种子,早已有一整套体系在等候利用它们。
对其余条款我们也持同样看法:“保障教育部所属学校及机构的教育质量,并提供充足数量的教师与辅导员。”任何法律中都未曾有过此类明文规定。提供充足数量的教师与辅导员?那些连卫生厕所都没有、孩子只能憋到回家的公立学校,究竟谁在真正负责?谁在保障教育质量?年复一年,教材不断删去一切将儿童和青少年与其伊斯兰身份、历史、伊斯兰文明及圣门弟子名字相联系的内容。教师领取的薪水微薄,毫无奉献的动力;而最优秀的教师则纷纷在校外谋职,只为能成家立业。所有这些问题,难道靠写进《儿童法》的一两条就能解决?一个连教师工会都不允许成立的当局,会有任何认真执行该条款的诚意吗?他们却对你说:“我们已在草案中写明提供充足数量的教师与辅导员。”他们至少应该先给现有教师发放合理的薪水,再来谈什么“充足数量”。
让我们继续看:“儿童有权获得保护以免受网络犯罪侵害,而非被鼓励接触色情内容。国家有义务采取预防措施保护其免受网络犯罪。”那么,网络犯罪的定义是什么?谁有权定义?难道让子女了解某些被刻意隐瞒的信息,也会被算作网络犯罪吗?难道那些在社交媒体上批评国内腐败现象的人,有时不正是被以“实施网络犯罪”为由追究责任吗?法律为何不明确写明诸如“保护子女免受色情网站侵害”的内容?哪个更危险?是香烟,还是那些已毁掉我们众多子女的色情网站?国内呼吁屏蔽色情网站并强制电信公司执行的声音曾多少次高涨?然而一切呼吁都石沉大海。任由这些网站毒害子孙的思想、道德与灵魂。
“在涉及对其的指控时,以其能理解的语言告知其权利,以符合其年龄且维护其尊严的方式对待。”要知道,这段条文我曾为成年人争取过,而非儿童,但我未能使其通过《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要知道,我未能将这项权利赋予约旦公民,尽管它明确载于《阿拉伯人权宪章》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有国际条约都赋予公民此项权利。因此,这恰恰证明立法最终存在选择性,只迎合某些人的私欲。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如何能信任那些以如此态度执行这部有毒《儿童法》的人?
各位弟兄,我只想与大家一同剖析其中几句表述,以便我们共同看清事实是如何被掩盖的。除此之外,我们正在推出一套对每位穆斯林都至关重要的系列内容,其中充满详实的文献、清醒的认知与令人震惊的真相。截至目前我们已发布两期:《请允许我偷走你的孩子》与《当魔鬼亲自指挥这场战役》。恳请大家务必观看这两期节目。以真主之名,它们极其重要。也希望大家在所有社交媒体平台上与我们共同使用标签 #有毒的儿童法。请广泛传播觉醒意识。绝不要让任何人毒害你们的未来、毒害你们子女的未来。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