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古兰经》焕发心灵的生命,使灵魂因信仰而安宁;在昼夜时分诵读它,借此祈求真主降下宽恕的甘霖与恩泽。
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尊敬的兄弟们。在上一期中我们提到,真主在《牲畜章》中向我们降示了十项诫命,这些诫命对于非穆斯林询问伊斯兰教时,是极佳的回答。让我们简要地回顾这些诫命。
真主说:“你说:‘你们来吧,来听我宣读你们的主所禁戒你们的事项:你们不要以物配主……’”
因此,第一项诫命是:不要以物配主。它始于真主的权利,清高伟大的真主创造我们只是为了崇拜他。请再次与我一同想象那位想了解伊斯兰教的非穆斯林,他会发现这十项诫命首先强调真主的权利,接着是父母的权利,然后是子女的权利,再到社会、孤儿和弱者的权利,其中并未提及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
这位听众或许曾以为穆斯林崇拜穆罕默德,就像基督徒崇拜麦西哈(愿主福安之)一样;或许曾以为穆罕默德是为了抬高自己而编写了《古兰经》。然而,他却发现这些是赐予仆人的诫命,旨在改善他们与养主的关系,以及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穆罕默德在其中仅仅是一位传达养主启示的使者,他从未为自己僭越这一身份之外的任何品级。
麦西哈也曾说:“以色列的后裔啊!你们当崇拜真主——我的主和你们的主。谁以物配主,真主必禁止谁入乐园,他的归宿是火狱。不义的人绝没有任何援助者。”因此,第一项诫命是:不要以物配主。
第二项诫命是:当孝敬父母。兄弟们请注意,真主并没有说“你们不要忤逆父母”,而是提出了比仅仅避免忤逆更高的要求,即我们要善待父母,想方设法让他们满意,使他们内心充满喜悦。仅仅避免忤逆是不够的,必须主动行善孝敬。仿佛《古兰经》将受告诫的人提升到了一个根本不会想象到会发生忤逆行为的高度,以至于无需专门禁止它;仿佛不伤害父母是理所当然的底线,而真正要求的是对父母尽善尽美地孝敬。
我们还注意到,真主在提及自身的权利之后,紧接着就提到了父母的权利,以此彰显父母权利的重大。这种并列在《古兰经》中屡见不鲜,真主的话足以说明:“我曾嘱咐人孝敬父母。他的母亲弱上加弱地怀着他,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内。你当感谢我,并感谢你的父母。”将对真主的感恩与对父母的感恩相提并论。这并不奇怪,因为一个习惯于对父母忘恩负义的人,绝不可能指望他对真主忠诚感恩。正如先知(愿主福安之)所说:“不感谢人者,就不会感谢真主。”我的兄弟啊,最值得你感恩的人就是你的父母。
因此,这是第二项诫命:当孝敬父母。若真主意欲,我们将在接下来的节目中继续探讨这十项诫命。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