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平安与真主的慈悯降临于你们。 几天前,儿童穆罕默德·伊斯兰·纳巴利(愿真主慈悯他)不幸离世,他的头部遭恶犬撕咬。如果社会真正尊重人的尊严,本应在此事件后立即宣布最高级别的警戒状态,以防止此类悲剧重演。
但遗憾的是,尽管恶犬伤人事件屡见不鲜,却从未采取过适当的防范措施。因此,我们必须严肃站出来,追究与此问题相关的所有责任方,正如我们将看到的,涉事者众多。人的尊严远重于那些玩忽职守者的私欲与利益,现在是时候谴责这些人,并由社会出面制止他们的行为了。
孩子的父亲叶海亚曾说出一句发人深省的话:“以真主起誓,如果我们当初遵循了真主的法度,绝不会落到今天这般田地。”真主至实,正如他在《古兰经》中所示:“然后,我使你遵循关于此事的常道,你当遵循它,不要顺从无知者的私欲。”让我们来看看,违背教法是如何在恶犬伤人事件中将我们推向如此境地的。
首要责任方是那些允许进口并贩卖犬只以供娱乐和盲目模仿西方的人。我们在此讨论的并非出于合法用途养犬,而是为了娱乐和牟利进行犬只交易。在正确的圣训中记载:“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已明令禁止买卖狗的钱财。”因此,买卖犬只均属非法,因为这会导致犬只数量泛滥并失控。
第二责任方是那些只顾敛财、无视钱财合法性的卖家。有些人在我国无序地杂交、繁殖并贩卖犬只。
第三责任方是那些盲目模仿外国电影、饲养并亲近犬只的青年男女。他们缺乏对自身身份与信仰的认知,也完全不顾及伊斯兰关于污秽与礼拜的教法规定。
或许有人会说:“这些袭击事件是流浪狗所为,而非家养犬。”事实上,家养犬正是问题的核心部分。通过与约旦犬只收容专家的沟通得知,一些主人在狗长大、生病或饲养成本增加时,便将其遗弃在街头,导致它们沦为流浪犬和猛兽。
先知(愿主福安之)为养犬制定了明确的规范,他说:“谁养狗,除非是猎犬或牧羊犬,否则他每天的善功将减少两个基拉特。” 允许养犬仅限于看护或狩猎,而非为了在街头炫耀。如今发生的是“不义之养”;有人买狗后心生厌倦,或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便将其丢弃在街头。这种行为既违背了真主关于非法养犬的禁令,又因放任这些动物伤人而犯下侵害他人的罪过。
甚至还有一些专门机构训练犬只变得凶猛,使其一旦咬住就不松口,除非撕裂皮肉。而这一切都在毫无监管犬只数量与去向的情况下发生。
第四责任方是那些高举“善待动物”旗帜,却轻视人类生命的人。作为穆斯林,我们绝不接受虐待或残忍杀害动物,我们的先知(愿主福安之)曾说:“真主确已规定善待万物。当你们宰杀时,当以善法宰杀。”
但当“恶犬”(具有攻击性和掠夺性的狗)泛滥时,教法命令我们必须消除其危害。在两大圣训集中一致记载:“五种害物,在禁地内外皆可捕杀:蛇、斑点乌鸦、老鼠、疯狗(咬人的恶犬)和鸢。” 那么,怎会有人反对捕杀威胁儿童生命的恶犬呢?这些人的依据并非教法,而是将人与动物价值等同的外国机构。
第五责任方是那些向青年灌输庸俗思想、鼓吹将养犬作为现代生活方式的媒体。当我前往吊唁儿童叶海亚(愿真主慈悯他)时,他的一位亲属告诉我,就在播出关于叶海亚遇难的报道时,某知名频道竟在播放“如何温柔对待犬只”的节目,甚至将狗请进演播室,以美化将其作为娱乐宠物的观念,完全无视受害者家属的悲痛与社会的安危。
第六责任方是负责管控此现象却玩忽职守的官方机构。一位犬只护理专家告诉我,安曼设有一个专门的犬只保护区,其职责是对犬只进行绝育、接种疫苗和治疗。
该专家表示:“该保护区的建设耗资七百万第纳尔,但四年前我参观时,里面竟然只有一两只狗!尽管那里配备了行政团队和六七名兽医。”
这些巨额资金究竟流向何处?可悲啊,那些营私舞弊、辜负信托的人!他还告诉我,存在与盗窃麻醉剂相关的腐败案件,这些麻醉剂本应用于麻醉枪以捕捉和治疗流浪狗,腐败行为严重阻碍了实地工作,加剧了危机。
请看,在这一现象中,有多少真主与使者(愿主福安之)的命令遭到了践踏。正如叶海亚的父亲所言:“以真主起誓,如果我们当初遵循了真主的法度,绝不会落到今天这般田地。”
必须对所有这些人宣告:真主的法度优先于你们的私欲与利益。我们的尊严与子女的安全,远重于你们养犬的享乐与财务腐败。这正是我们先知(愿主福安之)在“船喻”圣训中所描述的生动例证:“如果放任他们胡作非为,所有人都会毁灭;如果制止他们,所有人都会得救。”
当我们制止恶行、宣告此举为非法时,我们是在保护整个社会,因为我们同处一条船上。我曾看到一段视频,一个幼童遭四只恶犬围攻撕咬直至倒地;我们绝不能坐视此类事件在我们的儿女身上重演。
尊贵的人们,请提高你们的呼声,传播对此问题的认知。我们绝不能接受被要求对腐败保持沉默,甚至对因腐败和顺从私欲而引发的恶犬伤人事件保持沉默。
唯求真主佑助,愿平安与真主的慈悯降临于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