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我的兄弟们,抛开事件的具体细节不谈,我们依然致力于在面向明理之人的论述中探讨核心概念,期盼能与他们站在共同的立场上,服务于宗教,并将宗教的整体利益置于组织派别的考量之上。
有些人将战斗人员划分为“吉哈德奋斗者”与“觉醒派”,这一划分通常经历三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认定某个团体拥有纯洁的教义与正确的事业,即使该团体出现失误,也被视为方法或行为上的偏差,无损其教义的纯洁性,因此该团体最配得上“吉哈德奋斗者”的称号。
随后在第二阶段,假设该团体与其他团体发生分歧,真理必然站在自己团体一边;而其他团体之所以攻打自己的团体,正是出于对其教义纯洁性和事业伊斯兰性质的忌惮,旨在阻止伊斯兰国家的建立。
第三阶段则是将那些与被其视为“纯粹吉哈德奋斗者”交战的团体统称为“觉醒派”,并以此为攻打这些“觉醒派”进行辩护,甚至煽动对其开战。
为了跳出无休止的争论,我的兄弟们,我不会在此纠结于第一阶段,也不会去讨论某个特定团体的教义是否纯洁、事业是否正确。兄弟,让我们共同跨越这一阶段,就“吉哈德奋斗者”的定义达成共识:他们是指所有为在真主的土地上确立真主的宗教、为怜悯受压迫者而奋斗的人。他们对普通信士和其他吉哈德队伍谦卑温和,对不信者威严刚强,你将看到他们的勇武主要针对那些交战的不信者。
这些人究竟是谁?让我们跳过这一阶段。你或许认为他们只体现在某个特定团体中,但我绝不同意这种看法,因为我们的信息来源、观察视角和评判标准各不相同。
但无论如何,难道认定某个团体是吉哈德奋斗者,就必然要将其他所有人划为“觉醒派”吗?这仿佛是在面对一种遗传基因特征,仿佛只要检测出谁携带了“觉醒派基因”,就据此对待他们。
难道在沙姆地区的战场上,我们面对的不是形形色色的人群吗?他们对建立伊斯兰国家和实施教法的态度本就千差万别。
这14类人群全部存在于沙姆战场,且各自的行为程度不一。因此,当我的兄弟你问我:“你是在为觉醒派辩护吗?你想让我们不要攻打觉醒派吗?”那么,你口中所谓的“觉醒派”究竟确切指谁?具体是上述14类中的哪一类?
将这14类人全部扔进同一个熔炉,仅仅因为他们与某些被我们部分人视为“真理与谬误标尺”的团体交战,就对他们采取一刀切的态度,这难道不是明显的暴行和巨大的罪过吗?我们怎能不区分他们交战的动机:究竟是充当代理人与背叛,还是抵御侵略与夺回权利?
将这些人全部或大部分描述为“出于对伊斯兰的仇恨而攻打吉哈德奋斗者、侵犯其名誉、损毁其尸体”,这难道不是严重的混淆吗?事实上,此类行径仅出自第一类人。
此处的目的并非为这种交战行为辩护或否定辩护,而是为了厘清概念。若这些概念持续混淆,必将导致更多的盲目煽动,陷入杀戮与报复杀戮的恶性循环。
将他们所有人一视同仁,仿佛他们都感染了“觉醒派基因”,并认为“觉醒派病毒”会蔓延至全部14类人,仅仅因为某类人与另一类人合过影,或者某类人与曾和接受过最恶劣类别资助的人有过接触的团体结盟,这难道不是一种不公吗?
或许有人会说:“我们准备好与他们所有人开战”,并视此为英雄气概与勇敢。但你无权与他们所有人交战。区分他们不仅是政治与军事上的智慧,首先更是一项教法义务。
你无权去战斗或敌视那些可以使其保持中立或用财物争取的人。是的,用财物。事实上,这类人在天课中享有“心被团结者”的份额。只要存在这种现实需要,这一教法裁决就未被废止。艾奈斯(愿真主喜悦他)传述:“曾有人来到真主的使者(愿真主赐福他并使他平安)面前,起初所求的仅是今世之物,但不到傍晚,他的信仰便已变得比今世及其中的一切更令他喜爱和珍视。”
我们的任务不是去找出所有带有“觉醒派”倾向的人并与他们全部为敌,而是尽我们所能使人们远离那些有害类别的祸患,并竭力推动他们参与建设伊斯兰事业,或至少使他们保持中立而不参与破坏。我们绝不可用尽力与他们战斗来取代这一做法。
如此一来,真正与伊斯兰事业为敌的将只剩下第一类、第八类和第十一类人,而且即便是这些人,其数量也会逐渐减少。即便对于他们,我们也应尽可能推迟与他们的冲突,以免分散我们履行当下要务的精力,即抵御进犯的异教徒和援助受压迫的弱者。
兄弟们,必须提醒的是,我们绝不轻视所谓“觉醒运动”的危险性。我们深知,这是一项旨在破坏吉哈德(奋斗)并阻碍建立可行的伊斯兰国家的项目。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明白,将本不属于此列的类别错误地扣上“觉醒派”的帽子,其危险性丝毫不减。这样做的人,其对吉哈德的破坏程度,与真正的“觉醒派”如出一辙。
此外,我们反对将某些类别称为“觉醒派”,这绝不意味着我们认可他们的一切言行,也不代表我们担保他们未来的结局必定良好。我们的任务是在全球势力企图拉拢他们充当代理之际,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方向。
此处还有一件极为重要之事:正如我们必须谨慎避免混淆这些类别一样,这些类别中的良善之士也必须与虚伪之徒划清界限,明确表明与他们无关,并澄清自身立场,以免给恶魔留下可乘之机,诱使他人因混淆而失足。
凡关注过贫仆(作者自谦)的人,皆知晓我对路线纯洁性及愿景清晰度的重视,尤其在伊斯兰哈里发、实施教法、摒弃民主制度以及否认伪神等议题上。我们为此发布了系列讲座、言论与文章,驳斥了各种论调与疑点,严厉谴责了呼吁认可多神教宪法及参与世俗政权政治活动的行为,并警告人们警惕偏差心理学,以免伊斯兰行动偏离教法正轨。
然而,兄弟们,所有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必须区分上述各类人群,并依据我们号召人们建立的崇高教法,来妥善对待每一类人。
我祈求真主引导我们全体走向他所喜悦与满意的道路。愿平安与真主的慈悯降临于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