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听到事件细节后,我深感悲痛与忧伤。我认为我们必须对此类事件表明立场,并重申一些原则,以免此类骇人听闻的悲剧重演。
兄弟们,首先是慎重选择配偶。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教诲我们都铭记于心:“若有人来求婚,其宗教操守与品德令你们满意,你们就应将女儿嫁给他。”因此,标准是信仰与品德,而非是否是堂兄弟、亲戚或其他人。对于有信仰和品德的人,女方及其家属在物质条件上往往会予以宽容。
其次:有些女性已婚,但丈夫心智失常或品行败坏,既无信仰也无道德,反而暴露出他是一个无视真主、对妻子毫无敬畏的罪犯与恶徒。此时,家属难道还要对妻子说:“忍耐吧,别流落街头,忍一忍,也许真主日后会引导他?”难道要求妻子忍受这种丈夫吗?当然不。这对她是一种压迫,必须努力促成两人分离。
那么,为什么如今人们如此难以接受离婚?为什么现在大家对离婚如此抗拒?这就引出了第三点:社会对离婚及离婚女性极其负面的态度。对离婚女性的歧视性眼光,这与我们的教法背道而驰。各位,在先知(愿主福安之)时代,离婚本就时有发生,离婚后的女性也会再婚,我们的先知就曾迎娶了离婚的宰娜卜。因此,以歧视的眼光看待离婚女性是不公与无知的表现。
总体而言,有些家庭关系的解决之道在于终止它。真主的命令是:“当以善意挽留,或以优礼放行。”若想维持婚姻,就应善待;若想离婚,就应好聚好散。关于“以善意挽留”,我们曾发布过一期内容欣黛向阿伊莎诉苦,旨在展示并阐明先知(愿主福安之)是如何对待他的妻子们的。
那么,当人们真正顺从真主,若发生离婚,之后会怎样?真主说:“我在经典中为他们制定:命抵命,眼抵眼,鼻抵鼻,耳抵耳,牙抵牙;一切创伤,都要抵偿。”
试问:惩罚难道是由人类自行裁量,以至于我们要讨论是否加重处罚吗?难道你们没有听到真主的话吗:“我在经典中为他们制定:命抵命,眼抵眼,鼻抵鼻,耳抵耳,牙抵牙;一切创伤,都要抵偿。”教法的规定就是抵偿。如果权利方自愿放弃权利,正如真主所言:“自愿放弃抵偿权的人,那将赎去他的罪过。”即真主会以此减免他的罪责。但权利方始终拥有要求抵偿或宽恕的选择权。各位,这是我们主宰的教法。
布哈里圣训记载:在先知(愿主福安之)时代,一名犹太人袭击了一名女孩,抢走了她身上的首饰,并砸碎了她的头颅。这名罪犯作案后,家属将奄奄一息、已无法说话的女孩带到先知面前。先知(愿主福安之)问她:“是谁伤害了你?是某人吗?”(指认了一个非凶手的人),她摇头示意不是。先知又提到另一个人,她仍摇头。最后先知问:“是某人吗?”(指真正的凶手)。正如对这名女孩实施的抵偿一样,无论是男孩女孩、男人女人,教法判决都是抵偿。
各位尊贵的听众,布哈里圣训还记载:鲁拜尔(艾奈斯·本·马立克的姑母)打落了一名辅士女孩的一颗门牙,仅仅是一颗牙。族人要求抵偿,他们来到先知面前,先知下令执行抵偿。是的,仅为一颗牙,先知仍下令抵偿。但后来族人接受了经济赔偿。
各位,穆斯林是尊贵的,无论男女,其权利在教法中受到保护。任何企图侵犯他人者,都将受到威慑,以制止其暴行与侵害。
各位尊贵的听众,这起令人心碎的惨案,正是我们的社会在诸多方面背离真主教法所结出的恶果之一:在教法判决上、在对离婚女性的看法上、在择偶标准上、在处理家庭纠纷上,在方方面面皆是如此。唯求真主襄助。
我们祈求真主以美好的方式使我们回归正道。因为以真主起誓,我们所目睹的景象极其丑陋、极其痛心,这种史无前例的野蛮阶段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唯求真主襄助。我们祈求真主慈悯这位姐妹,慈悯她以及目睹这起惨痛事件的孩子们,坚定他们的心,减轻他们的痛苦。我们祈求清高伟大的真主开启这位姐妹的心智,以更好的事物补偿她,并赐予她得见天堂恩典的福分。唯求真主襄助。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