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真主的平安与怜悯降临于你们。 尊敬的兄弟们,我们在上一集中提到,真主在安阿姆章中向我们嘱咐了十项诫命。这些诫命是对非穆斯林询问伊斯兰教时的绝佳回答。让我们简要地回顾这些诫命。真主说:(你说:你们来吧,来听我宣读你们的主所禁戒你们的事项:你们不要以物配主。) 因此,第一项诫命是:(你们不要以物配主。)它始于真主的权利,他创造我们只是为了崇拜他。请再次与我一起想象这位想了解伊斯兰教的非穆斯林,他会发现十诫首先从真主的权利开始,然后过渡到父母的权利,再到子女的权利,接着是社会和弱势孤儿的权利,其中并未提及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这位听众或许曾以为穆斯林崇拜穆罕默德,如同基督徒崇拜基督(愿主赐福他们二人)一般,且以为《古兰经》是穆罕默德为荣耀自己而撰写的。然而,这位听众却发现这些是给仆人的诫命,旨在修正他们与养主的关系,以及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其中穆罕默德仅仅是一位传达养主启示的使者,并未为自己僭越任何更高的品级,也未将自身作为《古兰经》的主题。 真主首先禁止以物配主,因为此举会使诫命中提及的其后所有善功无效。难道你没有看到真主的话吗:(麦西哈曾说:以色列的后裔啊!你们当崇拜真主——我的主和你们的主。谁以物配主,真主必禁止谁入乐园,他的归宿是火狱。不义的人,绝没有任何援助者。) 因此,第一项诫命是:(你们不要以物配主。) 第二项诫命是:(你们当孝敬父母。)……兄弟们请注意,真主并没有说:(你们不要忤逆父母),而是提出了比仅仅不忤逆更高的要求,即我们要善待父母,想方设法让他们满意,使他们心中充满喜悦。仅仅避免忤逆他们是不够的,还必须善待他们。仿佛《古兰经》将受告诫的人提升到了一个根本不会发生忤逆行为的高度,以至于无需专门禁止,仿佛不作恶已是理所当然之事。反而要求他必须竭尽全力善待父母。 我们还注意到,真主在提及自身的权利之后,紧接着就提及父母的权利,以此彰显父母权利的重大。这种并列在《古兰经》中十分常见。真主的话足以说明:(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母亲弱上加弱地怀着他,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中。我说:你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将对真主的感恩与对父母的感恩并列在一起。这毫不奇怪。习惯了对父母忘恩负义的人,绝不可能对真主忠诚。正如先知(愿主福安之)所说:(不感谢人者,也不会感谢真主。)我的兄弟啊,最应受你感谢的人就是你的父母。 因此,这第二项诫命是:(你们当孝敬父母。) 若真主意欲,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剧集中继续探讨十诫。愿真主的平安与怜悯降临于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