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真主的平安、慈悯与吉庆与你们同在。
尊敬的弟兄们,我们仍在“捍卫教法”系列节目中,继续探讨那种认为“必须先解决社会问题,然后在现实中实施教法”的观点。
这种观点贬低了真主宗教的价值,是对宗教价值的削弱。如果那些与教法相悖的人为法律和人类解决方案真能改善人们的生活并消除他们的问题,那么教法还有什么用处呢?
这种观点的言外之意,难道是要我们先用人为法律治理今世,然后再通过实施教法来改善后世吗?难道教法的降临不正是为了今世与后世的双重福祉吗?颁布教法的清高真主,难道不是最清楚他的仆人在今世所需的是什么吗?创造万物的主,作为彻知幽微、全知的主,难道会不知道吗?
清高的真主降示教法,难道不是出于对人类的慈恤与对他们软弱的体察吗?难道不是因为他全知人类若无他的引导便无法妥善治理自己的生活吗?
清高的真主在《妇女章》中详述了部分教法规定后说:“真主欲为你们阐明(律例),欲引导你们遵循前人的常道,欲赦宥你们。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 真主欲赦宥你们,而顺从私欲者,却欲你们违背真理。* 真主欲减轻你们的负担,因为人是被造成软弱的。”(《古兰经》4:26-28)
也就是说,清高的真主因深知人类的软弱而降示了教法,旨在将人类从人为法律、世俗判决及个人私欲所带来的艰辛与困苦中拯救出来。
正如清高的真主所说:“你们应当知道,真主的使者在你们之间,假若他在许多事情上都顺从你们,你们必陷于苦难。”(《古兰经》49:7)这段启示是针对圣门弟子降示的,他们是心灵最纯洁、理智最健全、私欲最少的人。即便如此,真主仍告诉他们,如果先知在许多事务上顺从他们的选择,他们必将陷入困境,即在今世遭受艰辛。
那么,试想那些由心灵既不纯洁也无敬畏之人所制定的人为法律,他们立法无非出于私欲和个人利益,又会如何呢?难道我们竟想依靠这些人的法律来改善社会状况吗?
接着清高的真主说:“但真主使你们热爱信仰。”(《古兰经》49:7)什么是信仰?就是真主的宗教,真主的教法。
本期节目的核心结论是:主张在实施教法之前先解决社会问题的说法,实质上贬低了教法的价值。因为教法的降示,正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并改善人类的今世与后世。
愿真主意欲,我们下期节目再会。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与你们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