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尊贵的朋友们。
自《以你的伊斯兰为荣》系列推出以来,我们收到了许多评论,表示该系列让我们因自己的信仰而感到自豪,并消除了我们心中曾经的困扰与不安,一切赞颂全归真主。同时,一些兄弟也提出了异议和疑问。这是好事,说明关注的兄弟们具备批判与审视的精神,不盲目顺从这卑微的仆人(指讲者自己)。因为除我们的先知(愿真主赐福他并使他平安)之外,任何人的言论都可被采纳或驳斥。
最主要的异议集中在以下六点:
接下来,我希望与大家逐一探讨这些要点。
首先,亲爱的朋友们,请大家放心,我在制作每期节目时都会请教有学识的学者。我从不以教义学或教法学领域的独立演绎学者自居。由于我提出的观点有时颇具新意,阐述方式也较为新颖,且涉及将经文应用于现实,因此在向公众发布这些内容之前,我必定会先咨询学者。尤其是我祈愿真主允准,这些内容能长久惠及大众,我绝不愿承担其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错误的罪责,愿真主护佑。因此,这些节目的每一字每一句都经过深思熟虑,并且我持续不断地向学者们请教。
部分兄弟提出异议的理由是:崇高的真主未曾以此描述自己,他的使者(愿真主赐福他并使他平安)也未曾如此描述他。
尊贵的朋友们,首先请明白,关于真主的叙述范畴远比尊名与属性的范畴更为宽泛。你们会在先贤的言论中发现,他们将崇高的真主描述为求助者的救援者、恐惧者的庇护者、断绝联系者的维系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将真主命名为“庇护者”、“救援者”或“维系者”,也没有人会给自己取名为“庇护者的仆人”、“救援者的仆人”或“维系者的仆人”。
但兄弟们,我们议题中最关键的一点是:“以造物主为中心”这一术语根本不属于尊名与属性的范畴,因为它关乎被造物的行为,而非造物主的属性。再次强调,“以造物主为中心”不属于尊名与属性范畴,因为它涉及的是被造物的行为,而非造物主的属性。也就是说,是仆人将自己的生活围绕这一意义构建,而非我们将崇高的真主描述为“中心”!
顺便说明,我原本想使用“以真主为中心”一词,但我咨询的两位学者建议我改为“以造物主为中心”,以维护真主尊称的神圣性。尽管我个人未看出两者有实质区别,但出于对学者学识的尊重,我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因此,“以造物主为中心”这一术语是在多位学者认可其可使用后,我才予以采用的。
第二个疑问出自《穆斯林隐藏的议程》一期。我们在节目中提到,对和平的非穆斯林我们会说:“只要你不是敌对者,我就会通过在你生病时探望你、接受你的礼物并回赠、在你喜庆时祝贺你、在你悲伤时慰问你、接受你的邀请、为你祈求引导,以及在你去世时跟随你的葬礼,来以此亲近真主。”
于是有兄弟提问:你所说的“在你喜庆时祝贺你”,是否包括祝贺非穆斯林的宗教节日?
答案当然是不包括。正因如此,我用的词是“喜庆”而非“宗教节日”。你也可以对他说:“愿真主赐你成功,获得今世与后世的福祉。”这样你的祝贺中也不乏祈求真主引导他的祝愿。
愿真主慈悯的脑威学者在《记主词》中写道:“须知,不可为非穆斯林祈求饶恕及类似不适用于不信者的祷词,但可以为他们祈求引导、身体健康、平安及类似事项。”
在正确的圣训中记载:“犹太人曾在先知(愿真主赐福他并使他平安)面前故意打喷嚏。”意思是他们刻意假装打喷嚏,期盼先知对他们说:“愿真主慈悯你们。”先知(愿真主赐福他并使他平安)对他们说了什么呢?他说:“愿真主引导你们,改善你们的心境。”这些都是符合教法的措辞,因为为不信者求饶是不允许的。
至于宗教节日,我已多次详细阐明祝贺非穆斯林宗教节日是禁止的。
第三个疑问是:“伊亚德啊,你说我们对非敌对的不信者会说‘你若去世,我会跟随你的葬礼’。但如果葬礼中包含宗教仪式,我们该如何跟随呢?”确实,其中可能包含宗教仪式。
尊贵的朋友们,我的回答是:如果其中包含以物配主的宗教仪式,穆斯林绝不可目睹以物配主的行为而保持沉默,此时应当避开。但如果其中不包含以物配主的仪式,那么关于跟随非敌对不信者葬礼的问题,学者间存在分歧。
部分学者允许此举,其依据是先知(愿真主赐福他并使他平安)曾命令阿里掩埋阿布·塔利布。以及伊本·阿巴斯传述的记载:某人的母亲是基督徒或犹太人,学者也对他作出了类似的指示。伊斯兰网络教令集中有详细的教令,我们会在评论区附上链接。
其中简要提到:“关于跟随不信者葬礼,并无确凿的明文证据。确凿的证据仅在于禁止为其站殡礼和祈祷,这一点是学者们的共识。”
主张禁止跟随不信者葬礼的学者认为,此举类似于为其站殡礼。另有部分学者认为允许跟随(即跟随不信者的葬礼),他们以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等先贤的传述为依据。其中包括多位圣门弟子(愿真主喜悦他们)曾跟随哈里斯·本·阿比·拉比阿母亲的葬礼,而她是一名基督徒。
伊玛目穆罕默德·本·哈桑·谢巴尼在《遗训》中记载:“阿布·哈尼法通过哈马德,再通过易卜拉欣传述告诉我们:哈里斯·本·阿比·拉比阿的基督徒母亲去世时,他与一群先知(愿真主赐福他并使他平安)的圣门弟子一同跟随了她的葬礼。”穆罕默德说:“我们认为跟随并无妨碍,我们认为跟随并无妨碍,只是他应稍微远离送葬队伍。”意思是不直接走在送葬队伍的核心行列中。他说:“这是阿布·哈尼法的观点。”兄弟们,这段传述也记载于伊本·艾比·谢拜与阿卜杜·拉扎格的著作中,正如教令中所述。
但是,尊贵的朋友们,正确的做法是:在此类场合,最好避免涉及有分歧的事项,或至少明确指出其存在分歧。鉴于该问题在学者间存在显著分歧,我倾向于将其从节目中删除。现在如果您回看该期节目,会发现我已删除了“以及在你去世时跟随你的葬礼”这句话。因为正如我向各位所述,我极为重视确保这些内容尽可能精准,并祈愿真主允准,使其能世代惠及穆斯林大众。
第四个问题是以质疑的形式提出的,这里的“非穆斯林”是泛指,包括交战者与非交战者。
各位尊贵的兄弟们,我们要说:逊尼派正统的方法论是综合所有证据,而非以部分证据否定另一部分。真主在描述信士时说:“他们对不信道者是严厉的,对教胞是慈爱的。”(《古兰经》48:29)同时,清高伟大的真主也说:“我派遣你,只为怜悯全世界的人。”(《古兰经》21:107)“全世界的人”即指全体人类。
还需要更多证据吗?请看我们的先知(愿主福安之)的圣训:“你们当慈悯大地上的一切众生。”这句话同样属于泛指用语。
真主说:“(你们可以娶)在你们之前曾受天经的自由女。”(《古兰经》5:5)这意味着在符合相关婚姻条件与学派分歧细节的前提下,娶她们是合法的。但此处的核心论据在于,真主还说:“他的一种迹象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恋她们,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悦,互相怜恤。”(《古兰经》30:21)因此,犹太教或基督教的女性也包含在“配偶”的描述中,而一段正常的婚姻不可能没有慈悯与怜恤。
基于以上所有原因,信士应当慈悯众生。伊本·泰米叶在《驳巴克里》中写道:“逊尼派与大众派的伊玛目,以及拥有知识与信仰的人,他们兼具知识与公正……他们慈悯众生,希望众生获得福祉、引导与知识,绝不以伤害他们为初衷。即便在惩罚他们、指出他们的错误、无知与不义时,其目的也是为了阐明真理并慈悯众生。”
这番话适用于宗教创新者(异端者),适用于穆斯林群体内部,也适用于非穆斯林。如果非要对此进行限定,那么将“对不信道者是严厉的”限定为“对交战的不信道者”更为恰当。同时须知,严厉的场所与慈悯的场所并不冲突,二者各有其适用的情境与状态。而对非穆斯林最大的慈悯,便是召唤他们归信伊斯兰,出于对他们在现世迷误与后世刑罚的怜悯。
那么,“对教胞是慈爱的”又作何解释呢?经文为何将慈悯特别限定于信士?因为各位尊贵的兄弟们,毫无疑问,你对信士的慈悯必然大于对非穆斯林的慈悯。因此,信士除了享有我们穆斯林对全体众生(无论信士与否)的普遍慈悯外,还享有我们给予的特殊慈悯。真主拥有最崇高的比喻。
请看真主的言辞:“我的慈悯包罗万物,我将注定以它赏赐敬畏者、完纳天课者,以及信仰我的迹象者。”(《古兰经》7:156)由此可见,对众生有普遍的慈悯,对信士则有特殊的慈悯。
第五,关于《你的意见还是真主的律法?》这一期节目。我在其中提到,有些事情真主已作出明确的裁决,因此绝不允许将这些事项提交给穆斯林进行投票表决。部分兄弟误解了我的话,以为我是在警告不要讨论伊斯兰教法裁决、其背后的智慧、证据以及可能引发的质疑。
一位兄弟说:“如果我们采用你在视频中提到的策略,我们会把穆斯林变成不懂思考、没有理智的棋子,这将削弱理性思维以及向他人阐明宗教的能力。”
我对兄弟们说:那么你们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讨论证据、驳斥质疑、培养批判性思维与思想免疫力,以及参悟伊斯兰立法背后的智慧,这些都是我们在不同系列课程中一直在做的事情。部分学生扮演支持者的角色,另一些学生则出于模拟演练的目的,扮演反对教法裁决的角色。我在主持讨论与点评时的职责是,向每一方指出扮演“拒绝教法裁决”一方所犯的错误:要么是他们认为该裁决缺乏教法依据,因而它本身就不是教法裁决;要么是他们认为即便它属于教法,也不符合时代精神。对于捍卫教法裁决的一方,我也指出了他们立论基础中的缺陷,甚至对捍卫者本身,我也指出了他们部分论据的薄弱之处。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让学生们做好准备,当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面对这些质疑时,能够有能力予以回应,并在思想与信仰上具备免疫力。
恰恰相反,我们是在激发思考,绝不希望穆斯林盲目效仿而不加思索,尤其是在极有可能遭遇此类质疑的情况下。如果有具备资质的人来主持此类讨论,我定会鼓励推广这一理念。但事实上,如果讨论的主持人不够专业,可能会产生反效果,导致真理的论据在这些议题中无法得到彰显。
这一切与《你的意见还是真主的律法?》那期节目的主题截然不同。在那期节目中,我完全反对将真主的律法提交给穆斯林投票,让他们决定接受还是拒绝。在那种情况下,问题已不再是教学与思想建设,不是参悟智慧,也不是通过比较证据来探求真主的意旨,而是让人的私欲去裁决真主的教法。这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它从根本上违背了他们作为穆斯林的身份,这与他们的伊斯兰信仰相冲突。如果部分穆斯林心存疑虑,我们会以证据和明证与他们讨论,但我绝不会走到一个穆斯林面前问他:“你怎么看?你是选择真主的命令?还是认为这项命令不正确,我们必须另寻真理?”
第六,各位尊贵的兄弟们,最后在《穆斯林的议程》那期节目中,我曾表示反对。你们会发现有些人抛出这样一句话:“我们在他们的宗教中是非信徒,他们在我们的宗教中也是非信徒”,其意图是暗示“非信徒”这个词既不贬低我们,也不贬低他们,仿佛我们彼此平等。部分兄弟理解为,无论语境如何,这句话本身就是错误的。
我们要说:不,各位尊贵的兄弟们。正因如此,我特别限定了我的表述:“其意图是暗示‘非信徒’这个词既不贬低我们,也不贬低他们,仿佛我们彼此平等”。这意味着,我反对的是那种被用来暗示真理具有相对性的说法,仿佛我们穆斯林在证明自身宗教正确性方面缺乏证据,就像其他人也缺乏证据一样。仿佛“我们在他们眼里是非信徒,他们在我们眼里也是非信徒,谁都没有证据,谁都不懂什么”。这种说法是荒谬的。
然而,同样的这句话若用在另一种语境中,你可以说:“你这讨好非信徒的人啊,难道你以为他们会忌讳称我们为非信徒吗?事实上,在他们虚妄的宗教中我们确是非信徒,正如在我们真理的宗教中他们确是非信徒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其含义是正确无误的,毫无问题。
最后,我再次祈求真主厚报各位兄弟,感谢你们的严谨审察与不盲从。这正是我们所期望的:追随真理,无论它身在何处;绝不盲目顺从任何人。祈愿真主使我成功阐明了观点。文中若有正确之处,皆来自真主,一切赞颂与恩典全归于他;若有错误,皆源于我自身与恶魔,我向真主祈求饶恕。愿真主的平安、慈悯与吉庆与你们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