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
尊敬的各位,今天我们将与大家一同探讨穆斯林国家中“以人为中心”的实际案例,以纠正多年来侵蚀穆斯林意识的这一偏差。同时提醒各位,我们所提及的“以人为中心”,不过是通向“沦为魔鬼奴仆”的中间环节。
在上一期中我们已经阐明,当人放弃“以造物主为中心”,转而将事务归于自身,无论是出于实现欲望与利益的动机,还是打着实现自由与平等的旗号,最终都将落入沦为魔鬼奴仆的境地。
让我们来看看连接“顺服至仁主”与“顺服魔鬼”之间的一些典型表现,看看穆斯林国家制定的法律乃至普通穆斯林生活中“以人为中心”的具体案例。
穆斯林社会生活中“造物主中心”缺失的一个显著例子,是对辱骂真主、经典、使者或宗教(即辱骂真正的神圣事物)的法律处罚规定。
在大多数穆斯林国家,你会发现类似的法律条文:“凡在公共场所发表言论或发出声音,致使他人宗教情感或信仰受到侮辱者,将处以若干监禁或罚款。”
因此,根据法律,问题并不在于辱骂真主或嘲弄其宗教,而仅仅在于伤害了某个人的宗教情感。假设有人在公共场所用最恶毒的语言辱骂真主及其使者,但路过的行人中无一人感到宗教情感受损,那么此人将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这意味着在这些法律中,真主毫无神圣性可言,其经典不受尊重,其使者不受敬仰,其宗教不受维护。唯一重要的是不伤害人的情感。而我们这里谈论的,正是创造我们及天地万物的真主的权利,他曾描述那些并非有意明确辱骂、却说了不当之言的人。
因此,如果你对某国的一名拜牛工人说:“你拜的这头牛只是头无害无益的牲畜”,而他的宗教情感因此受到伤害,他完全可以依据同一条法律起诉你。在此法律下,辱骂真主者与辱骂牛者所受处罚并无二致。
当然,在这些穆斯林国家本身,法律对仅仅辱骂或批评某些官员的行为规定了加重处罚。法律赋予这些官员自身的神圣性,使得批评他们本身就构成犯罪,无论是否伤害了他人的情感,甚至这种批评可能恰恰表达了民众的心声。同样,被他们视为国家象征与标志的事物也被法律神圣化,贬损者即构成犯罪,同样不论是否伤害了任何人的情感。
“以人为中心”的第二个例子是:对真主的律法进行投票。许多真主已有明确断语的事项,却仍被提出来供人发表意见和投票表决,无论是在立法议会、访谈节目、大学讲座、社交平台还是全民公投中。
所有这些提问都不是基于“以教法为根本依据、明文规定之处不容创制与投票”的原则,而是基于让人类对真主的律法进行投票表决。一些西方国家的阿拉伯语频道专门聚焦于提出此类投票问题,旨在动摇《古兰经》与教法的威严,使其沦为世俗交易与争论的对象。
这类投票的逻辑是:一种观点只要选择的人多就获得合法性,即便其本身荒谬绝伦,因为它公然否认真主的律法;而众世界之主的命令,若在这些投票中找不到支持者,便会失去其价值。
穆斯林仅仅接受对这些事项进行投票,就已经落入了陷阱。他们的责任应是谴责此类投票并阐明其荒谬性。向整个穆斯林社会提出这些问题本身就是一种矛盾,仿佛提问者在说:“你作为一名穆斯林,已将事务托付给真主,并明知真主曾说:‘当真主及其使者判决一件事的时候,信道的男女对于他们的事,不宜有选择。谁违抗真主及其使者,谁已陷入显著的迷误了。’那么,作为穆斯林,你对本不该有你意见的事情有何看法?”
作为穆斯林,你对真主已有裁决、本不该由你发表意见的事有何看法?当然,穆斯林可能会违抗、懈怠或犯罪,但即便如此,他仍应承认教法的根本地位,承认其为明确的真理,而其他皆为虚妄。然而,这些投票却使“教法是否为真理”成为疑问,仿佛在说:“真主说:‘难道创造者不知道吗?他是玄妙的,是彻知的。’你们怎么看?真主真的知道他所创造的吗,还是不知道?真主真的是玄妙彻知的吗,还是并非如此?”求真主护佑我们免于此等言论。
“以人为中心”进而导致“以私欲为中心”、最终导向“顺服魔鬼”的第三个例子是:“头巾是个人自由”这类说辞。在一些穆斯林国家,官员制定法律限制戴头巾的女性,或媒体以阴险的方式谈论头巾。他们将“个人自由”奉为绝对主宰人们生活的最高准则。
我们以辩论和归谬的方式对他们说:你们声称最高价值是自由。那么根据你们的原则,戴头巾也应是个人自由。为何你们允许一切,唯独不容头巾?可见你们的说辞充满谎言与自相矛盾。
这种对外辩论的言辞,与穆斯林内部将此作为主流话语有着天壤之别。穆斯林本应在生活的一切事务中顺服真主,承认裁决权唯归真主。若他们在社交平台和集会中高举“头巾是个人自由”的口号,仿佛这是我们信仰的一项权利,那就大错特错了。
在此语境下,这一口号建立在“以人为中心”及其选择与私欲之上。如此一来,穆斯林便无权谴责炫耀美色的行为,甚至可能将对此类行为的“劝善戒恶”视为对个人自由的侵犯。
而头巾的本质,是源自“以造物主为中心”的立法。鼓励戴头巾属于“劝善”,禁止炫耀美色属于“戒恶”。这全是穆斯林社会的义务。头巾并非风俗习惯的一部分,也不是女性凭个人喜好行事,而是一项功修,需在其中举意,并作为对众世界之主的崇拜、顺从与亲近之举代代相传。
以此类推,所有被包装成“自由”、实则为真主命令的宗教仪式皆应如此看待。我们穆斯林的口号是:“当信士被召归于真主及其使者以便替他们判决的时候,他们只应当说:‘我们已听从了。’这等人,确是成功的。”以及“凡顺从真主及其使者,而且敬畏真主者,这等人,确是成功的。”
最后,让我们铭记:“众人啊!你们才是需求真主的,真主确是无求的,确是可颂的。”当你将中心地位归于清高伟大的真主时,你才是真正受益者。请坚守你的身份,以你的伊斯兰信仰为荣。愿真主的平安与慈悯降临于你们。